黃之鋒被DQ失區議會參選資格 親中人士:中央角度自決等如「暗獨」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10/29 22:50

最後更新: 2019/10/30 15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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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(圖中)正式選舉主任通知區選提名無效。(梁偉榮攝)

下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,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正式被DQ,成為唯一因政治主張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參選人,但其他曾以「光復香港、時代革命」為口號的參選人,都獲得參選資格。有政界中人形容,今次DQ的界線十分清晰,只要參選人回答選舉主任時表明港獨並非其政治立場,都不會踏到紅線,相反黃之鋒沒有放寬港獨作為自決選項,所以要被DQ。

身為海怡西選區參選人的黃之鋒,3次被選舉主任去信詢問港獨及自決立場。黃之鋒主要提及自己屬自決派,從未主張港獨,但支持港人可自決前途,而港獨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。然而,有親中人士認為,從中央的立場來看,港獨即是「明獨」,自決等如「暗獨」,一樣不可以被接受,不容許他們走入作為建制一部份的各級議會。

值得留意的是,海怡西選區選舉主任蔡亮昨日發出的通知書中,引用2016年因確認書引發的「陳浩天訴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羅應祺」案的判詞指出,「擁護基本法要求不僅代表遵守,還代表支持和提倡基本法意圖」。然而,通知書提及,黃的自決理念,包含以港獨作選項,即客觀地反映他並非真心及真誠地擁護《基本法》。

有政界中人留意到,政府今次從寬不從嚴,只是DQ黃之鋒一人,其他人如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確切表明放寬自決主張,都可以通過DQ門檻,但明年立法會換屆選舉,門檻是否同樣一致,便要拭目以待了。

撰文 : 傅流螢